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业绩点统计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21-11-30

各单位:

根据《南京工业大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南工校人〔2018〕15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通知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业绩点统计工作,业绩点统计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请各单位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认真填报相关表格,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统计内容

2021年度业绩统计内容为2020121日至20211130日期间的教学、科研业绩,其中教学、教辅工作量按学年统计,自然科学类论文统计2020年度。统计业绩口径依据《南京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点核算暂行办法》(附件2)、《南京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附件3)、《关于补充奖励性绩效工资中业绩点核算条目的通知》(附件4)执行。

二、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

120211125日~123日,各二级单位通知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包括协议工资人员、年薪制人员)完成业绩上报工作。本年度业绩统计工作全部采用线上统计方式进行。分别为:

1)本科教学业绩、研究生教学业绩、教辅业绩在“智慧南工——应用中心——绩效管理”上报,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教辅业绩统计工作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有关老师负责解释,各部分具体填报说明、填报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见绩效管理系统。

2)科研业绩采用南工科研信息管理系统申报,科研业绩统计工作由科学研究院相关老师负责解释,科研业绩统计注意事项见下文。

3)附件4中涉及党建工作、人才科研项目的业绩不需要学院和个人申报,由相关职能部门直接提供。

22021124日~1210,相关职能部门完成业绩点审定工作并反馈至各二级单位。职能部门审核期间,不再接收任何修改和补充材料,需要修改或补充请在下一步二次核对期间完成。

320211211日~1217,各二级单位完成核对并将核对结果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业绩统计结果以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的数据为准,职能部门下载《南京工业大学业绩点核算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报人事处。至此尚未报送的业绩将列入下一年度统计。

420211231日前,学校研究确定2021年度业绩奖励分配方案。学期结束前,人事处完成2021年度二级单位业绩奖励核拨工作。

三、注意事项

1、工作量统计不仅与年终业绩奖励挂钩,还将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价、评审等重要依据,各单位和个人应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完成业绩统计工作。

2对于合作完成成果,需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负责人依据实际贡献度分配比例,系统中“业绩分配比例”之和必须为“1”,协议工资人员和年薪制人员同样需要申报业绩点

3、人事处建立“南京工业大学业绩点统计工作群”QQ群,群号为:836978871,请各二级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实名加入。

4、科研业绩统计注意事项:

12020121-20211130日期间所有产生的科研业绩都要在系统中上传经科研院审核才有效(自然科学类论文统计时间为2020年度),未经审核,未认领论文,未补全资料的各项业绩,不计算业绩点。

2)社科类申报项目最终立项项目需通过系统新增项目信息上报。申报项目单位通过但最终未立项的也要在系统项目申报中找到项目类别并且填写完整。

3)所有科研报奖、获奖的信息通过系统中科研获奖新增上报。科研成果报奖通过单位审核但未获奖的也要在系统项目申报中找到对应类别并填写完整申报信息。

4)待办理事项中的论文需老师登陆系统认领后才能审核。

5)所有业绩点统计期间授权的专利、获得登记的软著,务必确保已在科研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且已通过学院审核,同时提交专利和软著证书原件到行政楼423,待审核后计入业绩点。

6)学术活动业绩点(含任职、会议),应提前在科学研究院登记备案,电子、纸质材料均需提交,请在材料上对相关证明信息做醒目标注,纸质材料请于1210日前交至行政楼 415。对于无登记、无会议手册、资料不齐全等情况的学术活动,将不予认定。

7)资料不全的业绩会被退回,需在系统补全资料,待科研秘书审核重新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后计入业绩点。

8SCIEI同时收录的论文业绩点去重结果,线下处理。

9)因中信所2020年论文分区数据推迟至20211231日前提供,学术论文暂按2019年度分区结果统计,待2020年分区数据提供后,少数与2019年不一致的,由科学研究院直接在科研系统内调整分区结果和对应业绩点。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