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激励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校部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2022年度校部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1、评选范围:校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校部机关党委、党支部的党务工作者,党员组织关系隶属于校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的中共正式党员。
2、评选名额:先进党支部一般不超过3个,优秀党务工作者一般不超过5名,优秀共产党员12名左右,各支部申报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1名。
二、评选条件
参评对象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党章,对党绝对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各项部署。根据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先进党支部:党支部班子健全,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党员的教育管理规范严格,工作运转有序,党支部工作成绩突出,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高,为师生服务意识强,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基层和师生认可,无不良反映。 党支部围绕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 2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2、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1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为支部党建工作贡献积极力量、取得显著成绩。 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优秀共产党员: 模范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敢于担当、积极作为,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管理服务、疫情防控、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展现新时代党员新形象,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优秀共产党员一般在近2年党员民主评议或年终考核中获得过“优秀”等次的人员中推荐。
三、评选办法与步骤
1、推荐申报。各党支部在认真总结一年来工作的基础上,民主推荐出符合条件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向校部机关党委申报推荐对象事迹材料和相关表格。
2、审核评选。校部机关党委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核,经校部机关党委会集体评审后,将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确定表彰名单。
3、表彰奖励。分别授予校部机关“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发放奖励金,获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将优先推荐参加校“两优一先”评选。
四、评选要求
1、各党支部在评选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推荐质量,真正把战斗力强、表率作用好、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出来。重点推荐在服务和推动学校事业改革创新、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疫情管控防控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2、各党支部在确定申报和推荐对象后,请认真填写《校部机关先进党支部申报审批表》、《校部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审批表》和《校部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申报审批表》和相应事迹材料,于6月17日下班前发校部机关党委邮箱:xbjg@njtech.edu.cn。申报审批表可在校部机关党委网页上下载。
中共南京工业大学校部机关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